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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实履职 热血铸警魂

——长葛市人民法院孙留春同志先进事迹

  发布时间:2017-11-30 15:48:28


 

留春,男,19756月生,中共党员,现任市法院法警大队副队长。他严格管理,工作细致,执行提押、值庭任务从提押到还押,严格遵守“四严”:提押被告人“手续严”、押解途中“监视严”、羁押候审“看守严”、维护法庭秩序“值庭严”,在每次执行任务出发前均认真核实被押解人犯的基本情况,制定处置突发事件预案。16年来,共提解人犯4300余人次、值庭4100余次,十几年如一日,坚持不懈,他参与或带队执行提解、值庭任务,从没有犯人串供、脱逃、自杀、自残或破坏法庭秩序的事故发生。他2007年被许昌中院授予“优秀司法警察”称号;2009年被许昌中院授予“优秀司法警察”称号;2010年被许昌中院授予“迎国庆大练兵先进个人”称号。

责任编辑:李洋    

文章出处:长葛市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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