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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根法庭、情系百姓的法庭庭长

——张平军

  发布时间:2012-12-19 14:20:06



张平军向韩院长汇报工作


张平军同志在工作

    翻看张平军的履历表,给人印象最深的就是简单,除去上学的经历,工作十七年的单位就是法庭,只不过是他先后在增福庙、董村、后河三个法庭工作过。一个法律本科毕业生、十七年一直工作在基层法庭,这不能不叫人顿生敬佩之情。今年10月15日,许昌中院院长韩玉芬到后河法庭调研时对他扎根法庭,无怨无悔的精神十分赞赏。是什么支撑他十七年如一日在法庭奋力前行?走近他,让我们了解他平凡而又不平静的生活。

    2009年1月,刚过而立之年的他,从董村法庭副庭长的位置上下来到后河法庭当庭长。熟悉他的人知道之前他曾在增福庙法庭工作过8年、在董村法庭工作过6年,如今又来到位于长葛市西北角的后河法庭当庭长,对他来说又是一个挑战,面对这个全新的工作岗位,他思绪万千。一个施政宏图在他心中酝酿着……

    一、以民为本,甘当人民的“老黄牛”

    “人民法官就要以民为本”,他自1995年从郑州大学法学院毕业分配到长葛市人民法院增福庙法庭工作的第一天起,他就坚定了这个信念,人民法庭受理的民事案件大多是“争气官司”,依照法条简单下判,往往是“案结事不了”,当事人双方长期处于对峙状态,也不利于社会和谐。为了改变这种状况,他在处理民事纠纷中坚持能调则调、案结事了为原则,坚持立案调解、庭前调解、庭中调解、庭后调解、庭外调解,并在实践中积极探索调解的新途径、新方法。缓和法、互换法、协商法、借力法、说理法、案例法是他在实际工作中总结出来的六大方法。他根据每宗民事案件的特点,对号入座,采取不同的调解方式,达到化解纠纷的目的。他受理的陈书义诉王某相邻权纠纷一案,在送达应诉时,发现原、被告双方矛盾极大,都相约了一批人准备打架,一触即发。回庭阅卷后,他就通知王某到庭,在进行了一番法制教育后,让王某认真阅读了《最高人民法院公报》中一个和此案类似的案件,王某某阅读后知道自己理亏,官司定输无疑,就要求进行调解,在张平军同志的主持下,尽管调解进行了多次反复,最终双方当事人还是达成调解协议,握手言和。

    为了提高办案效率,增强办案的社会效果,他坚持下乡办案,就地解决纠纷,他对当事人“四不传:老弱不传、病残不传、农忙时节不传、逢年过节不传”。无论春夏秋冬,不管严寒酷暑,总是携卷下乡,就地办案,和辖区干群建立密切的联系,群众有事都愿意找他诉说心声。赵明九老汉因九个子女对其不赡养,来到法庭时已身患绝症。在立案当天,张平军同志就不顾下着的大雨,满路的泥泞,来到赵老汉的村里进行调查。通过调查发现,导致不尽赡养义务的主要原因是九个子女在财产处理方面有分歧。找出矛盾症结后,他就把九个子女通知到了村委会,向他们宣讲法律,讲伦理道德,从古人的“父母在不远游”,讲到现代的孝子张尚昀背母求学的故事,从与优秀人物的对比中,使九个子女认识到自身的错误,从而使该案圆满解决,赵明九老汉得到了及时的治疗。此案的圆满解决在当地传为佳话,也引起了较大的反响,该村许多老人到法庭反映,现在的许多年轻人比过去孝顺多了,这要感谢张法官那次下乡办案深入浅出的讲解。

    二、以苦为乐,甘做审判台上一小卒

    张平军同志至今已在基层法庭工作了17个年头,年均结案百余起,法槌和审判台是他最熟悉的东西。有人会说,这样的环境会使人紧张甚至焦虑,然而他说,坐在审判台上心中感到空前的充实和满足。也许因此他没有抱怨过,而是把寂寞的环境作为提升自己、丰富自己的课堂。工作之余他注重对新的法律和法规的学习,注重心理学等相关专业知识的学习,深入研究辖区及周边的风土人情。他常说:作为一名基层的法官,不了解社情、民情,不是一名合格的法官。正是因为他博学多知,才培养出他敏锐的洞察力,能够透过纷繁复杂的案件表象,去伪存真,从中发现案件的事实真相,能够通过当事人的言词表情,洞察到当事人的真实意图和内心世界,从而抓住有利时机,促成案件的妥善解决。

    三、以廉为荣,家贫薪薄毋敢法容情

    张平军同志的清廉在长葛市人民法院是有口皆碑的,在工作中,他常告诫周围的同事:“法官和常人一样,生活在社会现实中,但法官又和常人不一样,我们是社会正义的最后保障,必须要慎思、慎行、慎交往”。他在办案中始终坚持“四不”:不吃请、不受贿、不收礼、不牟利。同时他还和家人“约法三章”:凡是涉及办案的事,一律不准说情,一律不准接受钱物,一律不准干扰办案。有一次,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进行诉讼保全,他带人连夜赶往被申请人财产所在地,及时查扣被申请人的财产,待查封完财产后,已经夜里九点多钟,当事人为了表达谢意,执意要请他到大酒店吃饭,但他硬是带着法庭的两个同志在烩面馆里就餐。他每年主办的案件少每年都在一百件以上,同时作为庭长,还掌握着案件审批的权利,一位律师说,只要他将手中的天平稍微偏一点,就能捞到许多“好处”,完全可以改变窘困的家庭生活,但在法律的公正与个人利益的权衡上,他的选择始终是前者。

    在基层人民法庭工作是十分艰辛的,但他认为,人生在世,只有在自己的喜欢的岗位上真心实意地为人民群众做一点好事、实事,为案件当事人分一份忧、解一道难,用自己的努力换来社会的稳定和人民的安宁,那将是无尚幸福的。

    正是他时时处处牢记党的宗旨、牢记司法为民的公仆情怀,牢记秉公执法、清正廉洁的职业道德,潜心钻研辩法析理、胜败皆服的审判技能。潜心钻研定纷止争的调解技巧,使一宗宗民事案件纠纷得到圆满解决。所审判的案件,结案率为100%,且没有一宗案件超审限。所办结的案件,调解结案率年均达到82%。当地群众称他是“调解能手”。向党和群众递交了一份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满意答卷。他连续多年被评为长葛市人民法院先进工作者。2002年荣立三等功,2005年被授予许昌市优秀法官,2011年、2012年连续两年被评为长葛市优秀政法干警。

责任编辑:王玉蒲    

文章出处:长葛市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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