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葛市法院在推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解决矛盾纠纷机制工作中,借力非诉讼调解组织——社会法庭大力开展非诉讼调解纠纷工作,取得了卓有成效的业绩,被省法院评为2014年度全省社会法庭工作先进单位。
社会法庭是全省法院系统进行社会管理创新的一项创举。自从社会法庭开展工作以来,长葛市法院把群众满意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按照“党委领导、政府支持、法院指导、社会参与”的原则,牢固树立能动司法理念,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通过典型带动,整体推进,规范机制,凝聚全社会力量共同推进社会法庭工作有序开展。有效化解了一大批社会矛盾纠纷,截止目前,长葛市社会法庭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4359起,有效提升了群众满意度,为社会安全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