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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发布第三批指导性案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5-17 10:39:48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经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现将上海存亮贸易有限公司诉蒋志东、王卫明等买卖合同纠纷案等四个案例(指导案例9-12号),作为第三批指导性案例发布,供在审判类似案件时参照。

最高人民法院 

 2012年9月18日

责任编辑:李洋    

文章出处:最高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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