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葛市法院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在法庭审判中的参审作用,不仅有效缓解了案多人少的压力,而且明显提升了审判质效,2014年前11个月共审结民商事案件2127件,人民陪审员参审率达81.04%,调撤率达76.87%以上,服判息诉率93.19%,达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强化素质提升。该院根据陪审员参审实际需求,选派优秀法官进行业务培训辅导,提高陪审员法律业务技能和司法职业素养;在培训中注重联系实际,通过以案代训、观摩开庭等形式,提高陪审员实践运用能力。
待遇落实到位。该院积极争取财政资金支持,实行人民陪审员经费单独管理,专款专用,及时解决人民陪审员陪审补助问题,并主动帮助人民陪审员解决工作、生活上的困难,很大程度上调动了人民陪审员的积极性。
完善参审管理。法官在庭审前帮助陪审员做好审前阅卷工作,在合议庭合议案件时引导他们行使发表意见,在案件审结后对案件审理中出现的实体和程序上的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让陪审员更好的参与到审判活动中来,使人民陪审制度真正落到实处。
注重协调沟通。涉及农村案件邀请居住农村的陪审员参加庭审,充分发挥陪审员的工作优势,使案件办理达到最佳社会效果。通过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宣传法院工作,把群众眼中的法官形象真实反映到法院,帮组法院进一步提升审判质量和司法作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