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葛市法院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队伍建设的一项关键工程来抓,围绕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最高法院“六项措施”,以“三难六案”为突破口,清除“四风”之害,大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确保公正廉洁司法。
把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与审判管理紧密结。通过审判管理把反腐倡廉的要求渗透到审判执行各个环节,积极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与审判管理的有效衔接。通过立审分离、审执分离、审监分离,进一步完善审判管理机制,促进法院工作和廉政建设。
贯彻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要求。在防腐倡廉教育、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司法作风建设、查办案件和纪检监察工作中着力查处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从严惩处利用司法权受贿索贿、枉法裁判、徇私舞弊等违法犯罪行为,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在审判和执行工作中,最大限度地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违法案件的发生,最大限度地提升司法和队伍的公信形象。
发挥廉政监督员作用。增强履职能力,实行内外互动监督,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司法权力的正确行使。同时完善网络举报机制,充分利用法院互联网站,广泛征求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监督,回应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