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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友重逢劝酒 醉酒摔伤须担责

  发布时间:2015-02-01 09:09:55


    十多年未见面的老王和老张在街上重逢,到酒店吃饭。席间,老王频频劝酒,老张过度饮酒,回家途中摔伤致腿部骨折,花去医疗费7000多元。后老张找到老王,要求其承担部分医疗费,老王以喝酒是朋友感情并无其他恶意为由拒绝。老张诉至法院。法院认为,饮酒是一种文化,但劝酒要适度。老王劝酒主观上并无恶意,然过度劝酒致人受伤,对老张健康权受到侵害,有过失的责任,应分担部分责任。老张明知自己酒量不行,但没有理智饮酒,结果醉酒摔伤,应承担主要责任。经调解,老张赔偿老王损失3000元。

    法官提醒:春节将至,亲友间聚会饮酒在所难免。适度饮酒,能增进情谊,但过度劝酒和饮酒,可能造成饮酒人伤害,甚至可能伤了感情。《朱子家训》说,勿贪意外之财,勿饮过量之酒。

责任编辑:孙冠华    

文章出处:长葛市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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