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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葛市法院“十禁止”提升工作执行力

  发布时间:2009-09-18 14:46:47


    为了切实转变机关干部作风,长葛法院明确提出“十禁止”,加大工作纪律问责力度,要求全体干警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全面提升各项工作执行力。凡违反工作纪律的,按照市委研究的责任追究办法执行,科级以上干部一律停职反省,股级干部一律免职,一般干部停薪待岗一年,临时工一律辞退。

    一是严格禁止违反上下班工作纪律,不得迟到、早退、旷工,10月1日之前双休日正常上班,一律不得休假。二是严格禁止上班期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上网聊天、打游戏、看电影电视、下棋打牌、炒股票以及浏览与工作无关网页。三是严格禁止违反工作日午间禁止饮酒的规定,不得接受工作之外的任何宴请。四是严格禁止参与任何娱乐活动,不得出入各类舞厅、歌厅。五是严格禁止违反“五个严禁”规定,不得有违反廉洁自律的现象。六是严格禁止接待当事人和信访群众蛮横粗暴、敷衍塞责、打压报复,不得有任何激化矛盾的不文明司法行为。七是严格禁止参与赌博、邪教、迷信等非法活动,不得进行各种不正常社会交往。八是严格禁止有案不立、审判不公、执行不力、司法不作为,不得拖延办案,增加当事人诉累。九是严格禁止推诿扯皮、相互掣肘、内耗,不得有影响效能的事件发生。十是严格禁止有令不行,政令不通,不得以任何理由消极执行上级党委、上级法院以及本院党组的各项决定、决议、命令。

文章出处:长葛市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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