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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葛市人民法院四项措施促进行政审判人性化

  发布时间:2009-09-18 14:51:48


    长葛市人民法院在“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中,通过强化“四项措施”促进行政审判人性化。

    一、最大限度地保护弱势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针对行政诉讼中行政相对人实际困难和合理要求,会同有关行政部门协商解决,努力降低因行政侵权遭受损失的程度,同时采取积极措施使其所受损失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济,最大限度的保护其合法权益。

    二、不断提高行政审判水平。邀请专业技术人士担任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专业技术事实难以认定的案件。注意咨询行业专家,精心审理新类型疑难案件,丰富审理经验。

   三、以审判促和谐,服务大局。通过对各类群体性、集团性案件的审判,消除群众与行政机关的对立情绪,和谐双方关系。尤其是在对非诉行政执行案件、城市拆迁及其他敏感性案件的处理中,立足大局,多做协调工作,尽力促成行政和解。

    四、以审判规范行政执法。针对行政执法不规范引起的行政诉讼案件增多的情况,变被动为主动,进行巡回审判,以期达到审理一个行政案件,教育一片的目的,同时还采取到行政单位宣传法律法规,与行政单位互动等形式,积极向行政部门建言献策,促使行政执法日趋规范。

文章出处:长葛市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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