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长葛市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结合工作特点和资源优势,坚持能动司法理念,积极创新社会管理方式,多措并举推动诉讼诚信建设,收到良好初步效果。
制定了人民法院参与社会诚信建设的实施方案。成立司法诚信体系建设协调领导小组,细化职权,明确法院参与社会诚信建设的主要内容和措施,分项落实,确定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
提升司法公信助推诚信司法。坚持公正、廉洁、为民司法,不断提高公众对法院工作的信任度;加大司法公开力度,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主动接受监督,促使法官诚信司法。
充分发挥司法裁判导向作用。依法妥善处理各类买卖、借贷、担保等合同纠纷,鼓励诚信交易,严惩商业欺诈、恣意毁约、背信弃义等失信行为,严厉打击制假售假、坑蒙拐骗行为,强化各类市场主体依法经营、诚信经营的责任意识。
建立诉讼诚信信息库。详细列举诉讼参与人失信行为种类,办案法官在立、审、执每个节点对当事人的失信信息进行客观记录。拟开发专门诉讼诚信系统软件,建立诉讼诚信信息库,实现信息征集管理、等级评定、对外公布、数据存储、信息交互的信息化运行。
建立诉讼诚信惩戒机制。定期向社会公布重大失信案件,压缩失信被执行人的活动空间;加强与金融、财税、工商等机构信用管理信息的衔接,使诉讼诚信信息成为有关部门信用信息采集、整合和应用的重要来源或依据,对失信企业或个人实施限制贷款、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等惩戒措施。
加大法制宣传力度,教育引导诚信文化建设。深入机关、学校、企业、乡村、社区、单位举办法制讲座,以法律素养的提高来增强守法守信意识;同时结合具体案例,通过媒体进行通报、宣传,弘扬诚实守信的正面典型,曝光失信失德的反面实例,形成正确的社会导向,促进人人诚实守信、依法办事,努力推动遵守诚信的良好社会风尚的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