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梅安,男,1964年7月生,中共党员,现任长葛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他笃信“案比天大”,凡事终究有解决的办法。他在执行工作中面对执行案件信访多的特点,积极建议推出阳光执行,将和解作为工作主线,以强制措施作为补充,强制与和解并用,及时与申请执行人沟通信息,掌握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对有执行线索的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使案件得以顺利执结。他2011年被评为省法院宣传工作先进个人,2012年许昌政法宣传先进个人、许昌市政法委“春天行动”先进个人,2012年被长葛市委、长葛市政府授予“杰出政法干警”的称号,2014年荣立许昌中级法院三等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