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葛法院司法警察大队严格落实对门卫保安的管理制度。近日,负责长葛法院门卫保安管理工作的保安队长,因酗酒不能履行门卫安检值班,给法院机关安全带来隐患,妨碍了法院办公安全和环境秩序的管理,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根据长葛市人民法院保安管理规定,给予此名保安辞退处理。
法院机关安全防范工作是保证法官及其他干警人身安全,维护正常的审判和工作秩序的一项重要举措。今年以来,在该院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肩负法院机关安全保卫职责的司法警察大队,高度重视安保工作,严格要求安全保卫人员认真履行职责。明确安保人员上岗执勤时必须着保安制服,穿戴整齐。安全保卫人员应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安全意识,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严禁脱岗。要切实做好对诉讼参与人的登记检查,严把安检关。不得饮酒上岗,不得从事与执行勤务无关的事情,上下班期间按时交接班。安全保卫人员要热情服务、文明执勤,对群众和来防当事人询问和登记时,用语应文明规范,不得态度冷硬,不得简单粗暴,否则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