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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前夕长葛法院执行禹州“老赖”喜获丰收

  发布时间:2017-04-05 11:30:14


 

执行干警整装待发

被执行人履行部分义务

扣押被执行人车辆

拘传被执行人

 

33031日两天,长葛市法院组织干警30余人异地执行,奔赴禹州奇袭有房、有车的“老赖”,采取扣押财产、拘传被执行人、司法拘留等强制执行措施,执结了一批案件,取得了丰硕成果。

此次禹州执行,遇到的老赖态度各异,有“讲理”的、有可恨的、有淡定的、有会装的、有嚣张的……,其间遇到一被执行人非常“讲理”,涉案被执行人是禹州市一食品加工企业,其员工李某在公司生产期间手部被机器轧伤,花去医疗、误工等费用31000余元,被法院判决依法履行义务。该公司接到法院执行通知后,支付了5000元现金后,对剩余款项迟迟不予支付。在此次执行中,该企业负责人看到蜂拥而至的执行干警,迫于执行压力,积极与李某协商,一次性地支付李某25000元了结此案。

据统计,该法院两天在禹州异地执行,共拘传被执行人15人、和解4件、查扣奔驰车一辆,拘留6人,执结5件,执结标的795000元。

责任编辑:李洋    

文章出处:长葛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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