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葛市法院夏季雷霆赴禹州异地执行
作者:孙冠华 发布时间:2017-06-13 09:23:46
执行现场一马某被拘传
执行现场二被执行人王某被拘留
6月8日至10日,长葛市法院积极开展“夏季雷霆”异地执行工作,组织执行干警40余人分乘7辆警车奔赴禹州市,兵分两路,在禹州市展开拉网式的集中执行,对失信被执行人采取拘传、拘留等强制措施,“夏季雷霆”执行活动让被执行人心惊胆寒,执结了一批“骨头案”、“钉子案”,取得较好执行效果。
执行现场一:6月8日6时许,该法院执行干警一行10余人前往禹州市药城路上的商贸大世界,被执行人马宽欣(禹州市往届政协委员、2017年4月25日长葛市法院在禹州执行遭组团暴力抗法行为人之一)正在打扫门前的地面卫生,当听到法院要拘传他到指定地点调查询问案件情况时,放下手中扫帚、坐上警车,顺从地来到法院指定地点接受法院调查询问。经执行法官计算利息,本息合计90000元。被执行人马宽欣马上通知家属筹集现金,在当日中午马宽欣家属将执行案件款90000元、罚款2000元交到指定地点履行了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
执行现场二:6月9日6时40分许,该法院执行干警10余人来到位于禹州市禹王大道上的东方夏威夷水城(皇家壹号),拘传被执行人、东方夏威夷水城实际控股人王红克,王红克躲在一屋子里拒不开门。一自称水城负责人的白短袖男、黑短袖男——王三怀上前,以“法院人多严重影响水城生意”为由,阻扰执行干警强制开启房门,并在被执行人王红克被强制拘传时,遭到该两男子的极力阻扰。执行干警在将被拘传对象王红克带上警车后,因白短袖男借熟悉地形逃离执行现场,黑短袖男——王三怀则被强制带上警车。后因王红克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文书义务被司法拘留15日,局外人王三怀则因阻碍法院强制执行被司法拘留15日、罚款5000元。
据统计,该法院6月8日至10日,三天时间里共拘传失信被执行人37人、拘留29人,执结案件40件,其中执行完毕14件、撤案11件,和解15件,执结案件标的额20163.8万元、和解案件标的额432万元,执行到位案件款181.2万元,罚款12000元,送达执行通知、腾房通知等执行手续91件。
责任编辑:李洋
文章出处:长葛市人民法院
〖关闭窗口〗
豫公网安备 410105020044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