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裁判文书质量,防止出现瑕疵,切实维护裁判文书的严肃性。今年以来,长葛市法院从文书的签发、校对等方面入手,采取多项措施加强对裁判文书的管理,最大限度杜绝了裁判文书瑕疵的出现,收到良好效果。
该院规范裁判文书制作标准,出台了《关于规范裁判文书印制格式的若干规定》,该《规定》针对审判实践中各业务庭之间、承办不同案件的法官之间做法不一,裁判文书印制不统一的情况,全面完善了裁判文书制作规范,细化了印刷、版式、数字书写、标点符号的使用、计算单位的使用、印章的使用等六项要求。加强裁判文书说理性。该院要求法官在论述理由时,必须坚持以事实为原则,就案件事实进行分析论证,做到以事实为基础,有理有据,为裁判结果打下基础。完善文书签发制度。裁判文书实行承办人撰写、庭室负责人复审(签发)制、分管副院长终审(签发)制,主要就裁判文书用语、案件事实、法律条款适用等提出修改意见并签名。法律文书制作完成后,在送达前,承办人、送达人必须再进行一次文字校对,然后加盖院章,依法送达当事人。
该院定期召开优秀裁判文书经验交流座谈会,组织裁判文书写作水平高的审判人员,对裁判文书写作的难点进行讲解,介绍制作好裁判文书的经验。开展裁判文书评比活动,建立经常性裁判文书评比制度,严格评查裁判文书,对优秀裁判文书给予表彰,对制作劣质的裁判文书,上墙亮丑并责令改正,促使其提高制作裁判文书的质量和水平,增强责任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