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当事人注意啦!即日起民间借贷案件立案,这个“告知书”必须有!

  发布时间:2020-03-12 14:46:00


划重点:3月12日起,当事人到长葛市人民法院立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时,应当填写《长葛市人民法院关于民间借贷资金来源告知书》,如实告知资金的来源并提供相应证据,如若不实,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为进一步防范和打击民间借贷案件中存在的“套路贷”、虚假诉讼等违法乱纪犯罪行为,长葛市法院认真落实上级法院相关要求,对新收民间借贷案件加强审查甄别,力从源头切断不法分子利用民事诉讼程序掩盖“套路贷”、“虚假诉讼”违法犯罪的通道,净化金融环境,提升群众满意度。

3月12日,该院出台《长葛市人民法院关于民间借贷资金来源告知书》(以下简称《资金来源告知书》),当事人前来立案时,若属于民间借贷纠纷,应当填写《资金来源告知书》,如实告知资金的来源并提供相应证据,如若不实,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该《资金来源告知书》将贯穿立案、审判、执行各个诉讼环节,在此提醒当事人务必如实填写。

责任编辑:李洋    

文章出处:长葛市人民法院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4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