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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葛市法院把握“五个时机”加强未成年犯帮教工作

  发布时间:2009-11-16 08:52:16


    长葛市法院在对未成年人犯帮教工作中,把握送达、庭审、宣判、回访、释放五个时机,对犯罪的未成年人进行行之有效的帮教。

    一是把握好“送达时机”。通过耐心细致的谈话, 引导其正确认识自身犯罪行为的危害性,积极配合法庭审判。

    二是把握好“庭审时机”。采取圆桌审判的方式,充分发挥陪审员、公诉人、辩护人、监护人的作用,从不同角度对未成年犯进行法制教育和道德伦理教育,促使其认罪伏法。

    三是把握好“宣判时机”。通过设身处地的疏导,推行法官判后释法,使他们消除对立情绪,积极接受处罚,努力改过自新。

    四是把握好“回访时机”。通过周到的答疑,建立定期回访制度,了解未成年犯的思想状态和改造表现,有针对性地开展心理辅导,增强其改造信心,巩固矫治效果。

五是把握好“释放时机”。鼓励其直面生活,帮助其提振生活信心,尽快融入社会。

文章出处:长葛市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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