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长葛法院:“打财断血”重拳出击,一恶势力犯罪集团案财产刑执行完毕

  发布时间:2020-12-03 16:01:10


为纵深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彻底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长葛市人民法院聚焦对黑恶势力“打财断血”,不断加大对涉黑恶案件财产刑执行力度。近日,在长葛法院执行局干警的努力下,李某见等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财产刑68800元全部执行到位。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李某见、李某顺、李某杰、石某某于2014年至2018年期间,多次在长葛市古桥镇某村实施随意殴打他人、强拿硬要、勒索或骗取他人财物等违法犯罪行为。在犯罪过程中,被告人李某见、李某杰、石某某与被告人李某顺多次实施犯罪,逐渐形成了以被告人李某见为首的家族黑恶势力,和以被告人李某见为首要分子,被告人李某顺,李某杰,石某某等人为主要成员的相对固定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该团伙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了当地的正常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在当地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2019年12月,长葛市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诈骗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李某见有期徒刑六年零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其余恶势力犯罪集团成员也分别被判处相应刑罚。宣判后,部分被告人表示不服,提出上诉。2020年5月,许昌中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20年8月,该案财产刑移送长葛市法院执行局立案执行,执行标的68800元,其中罚金共计25000元,退赔被害人共计43800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该院执行局高度重视,组织工作专班“线上线下”共同发力。通过执行网络查询系统查询被执行人的账户资金情况,冻结并扣划被执行人银行账户52635元。执行法官走访社区、村委会,多次给被告家属做工作,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政策形势,敦促其配合工作,主动履行义务。经过努力,李某顺家属、李某杰家属、李某见家属分别主动缴纳罚金5000元、5000元、6165元,该案财产刑全部执行到位。

扫黑除恶手不软。长葛市法院将持续发力、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零容忍”的态度,有力惩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分子,紧握“打财断血”利剑,直击黑恶源头,提高政治站位,加大涉黑恶财产执行力度,在打防并举、标本兼治上下真功夫、细功夫,将“黑财清底”真正落地,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赢得最终胜利。

责任编辑:李洋    

文章出处:长葛市人民法院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