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成交的房屋,
你以为赖着不搬就没事了?
你以为躲着不见面,
法官就拿你没办法了?
被执行人,且看法院如何强制执行!
“我们是长葛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请您配合我们工作,带上个人物品,尽快离开涉案房屋。”
2月3日上午,长葛法院出动20余名干警、三辆警车,在长葛市公证处公证员的全程录屏监督下,对长葛市文化路北段东侧一处已拍卖涉案楼房进行强制腾退,充分保障买受人的权益。
基本案情
原告陈某与被告孟某莲、胡某宝、胡某涛、长葛市液化气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18年5月,长葛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孟某莲、胡某涛、长葛市液化气公司不服,上诉至许昌中院,许昌中院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裁定。被告孟某莲、胡某涛、长葛市液化气公司后向河南省高院申请再审。河南省高院于2018年11月14日作出裁定,指令许昌中院再审此案。2019年7月4日,许昌中院终审判决孟某莲偿还陈某借款2689178元及利息,被告胡某涛、长葛市液化气公司对判决所确定的还款义务共同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判决生效后,被告均拒不按时履行还款义务,原告陈某向长葛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案件执行过程中,该院依法查封被执行人胡某涛名下位于河南省长葛市文化路北段一处房产,经依法评估、网络司法拍卖,最终由买受人孙某以最高价购得。2021年2月2日该院依法作出裁定,裁定将该房所有权转移至买受人孙某。裁定下达后,被执行人胡某涛拒不腾房交接。为保障申请执行人、买受人各方合法权益,该院执行局研究决定采取强制腾房措施。
为保证本次强制腾房工作的公开公正,腾房当天,该原执行局邀请长葛市公证处对本次强制腾房予以公证,两名公证员全程参与,清点室内外物品、制作物品清单、分类规整,整个执行过程均同步拍照、录音录像。执行法官张建岭面对被执行人的百般阻挠,充分进行法律释明、做足思想工作,敦促其配合腾房。
整个执行过程达10个多小时,室内物品装运完毕,该涉案房产2到5层全部腾退完毕,顺利将涉案房屋交付给买受人。
2月4日下午,该案申请执行人陈某来到长葛法院,将一面写有“惩恶扬善执行神速,廉洁奉公真诚为民”的锦旗送到执行法官张建岭手中,并对其秉公执法、尽心尽责办案的工作态度连连称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