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指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法治经济,诚信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是民法典的基本原则。
司法审判是将“纸面上的法律”变成“现实中的法律”的重要途径。公众在一个个具体司法案件中,能够形象地感受到“什么可以做、什么不能做”,从而树立规则意识,明确行为界限,依法生产生活,预防违法犯罪,减少矛盾纠纷。
针对一些领域诚信缺失问题,近年来,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助力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以一个一个具体案件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扬中华民族重信守诺的传统美德,弘扬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诚信理念、诚信文化、契约精神,推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依法治理诚信缺失问题。出台依法办理“碰瓷”违法犯罪案件意见,严惩“碰瓷”行为,让设局下套者自食恶果。对证券市场虚假陈述行为严惩不贷,该赔偿的要赔偿,触犯刑法的要入刑。依法惩治虚假诉讼,人民法院对某房地产公司捏造事实、伪造证据制造63起虚假诉讼案,顶格处罚6300万元。
促进网络空间道德建设。网络存在的虚拟性、隐匿性等特征让失信违约的成本更低,治理信息化时代的不诚信问题尤为重要。人民法院发布严惩网络犯罪指导性案例,对电信网络诈骗、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等犯罪加大惩治力度。依法惩治网络流量造假、流量劫持等谋取不正当商业利益行为,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开放司法区块链平台,支持网络著作权人通过平台提交、固定证据,预防和惩治网络抄袭。
坚持惩戒失信与褒奖诚信并重,以公正裁判激励人们讲诚实、守信用。保护守信一方合法权益,对毁约背信、制假售假、坑蒙拐骗的,依法予以制裁。建立失信名单分级分类管理、信用修复和正向激励等机制。在制度的正向激励下,去年有197万人次失信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区分失信与经营风险,探索个人破产、个人债务集中清理等制度,为“诚实而不幸”的创业失利者提供重生机会。
通过一系列有力举措,让虚假陈述者付出代价、制假售假者受到惩处、碰瓷者落入法网,让诚实守信者受到激励,用司法的力量营造诚实守信好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