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葛市人民法院
关于当前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相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要求,为切实有效控制和降低疫情传播风险,确保各诉讼参与人及申诉信访人的生命安全、诉讼权利,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和长葛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降低感染风险,在疫情防控期间提倡各诉讼参与人,特别是有中高风险地区和有疫情发生地区(城市)旅居史的诉讼参与人通过移动微法院、河南法院诉讼服务网、律师服务平台办理立案、交费、调解、网上阅卷等非接触方式参与诉讼事项。
二、涉及中高风险地区当事人的案件,暂缓线下开庭或采取线上开庭方式进行。
三、疫情期间原则上不允许现场旁听庭审,需要旁听的,建议相关人员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在线旁听。
四、涉及中高风险地区的当事人或律师因上诉期、申请再审期、申请执行期等期限即将届满,急需立案的,可拨打立案庭固定电话(0374—6110501)说明情况,待疫情结束后再办理立案登记手续。
五、有信访诉求的群众,提倡通过河南法院诉讼服务网申诉信访模块、信件投递、信访接待固定电话(0374-6110522)等非接触方式反映诉求,法院将依法及时办理和解决好群众的合理诉求。
六、因客观原因,确需到法院现场办理诉讼事务或参加诉讼活动的,应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主动配合体温检测、信息登记,主动出示健康码、行程码和身份证件。体温正常(小于或等于37.2℃)、健康码和行程卡绿码人员方可进入。如有发热、咳嗽等与新冠肺炎症状疑似的身体不适症状的,请及时到医疗机构诊断。有中高风险地区和疫情发生地区(城市)旅居史的人员必须持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七、诉讼服务大厅实施限流管理,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对于进入大厅等候办事的群众,人与人之间需保持1.5米安全距离。事项办理完毕后,请及时离开。
八、人民法庭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九、如有任何诉讼服务需求的,均可通过拨打12368诉讼服务热线进行咨询,接线人员将全力做好接听解答工作。
十、对违反疫情防控要求,不听从法院工作人员指挥、拒不配合检查、劝导的,以及在诉讼服务中心、信访接待场所和审判法庭有哄闹、滞留、冲击等行为,我院将按照妨害法院诉讼秩序依法处理,并视情节轻重予以训诫、罚款、拘留或追究刑事责任。
本通知从即日起实施。正常诉讼活动的开展,本院将随着疫情防控政策的变化另行通知。
因疫情防控期间相关措施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广大群众谅解和支持。
长葛市人民法院
2021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