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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葛市法院为困难当事人减免诉讼费9.8万元

  发布时间:2010-05-25 23:14:01


    “如今来法院办事越来越方便了,案件立得快,还为我免交了诉讼费。”4月30日,长葛市大周镇因车祸致残的马某逢人便夸。

    马某是在三个月前发生的车祸,仅医疗费就花了6.7万元。起诉时又因为肇事车主下落不明,诉讼费、公告费成了他最上愁的事。当他得知持村委会的生活困难证明,就可以减免缓诉讼费时,就准备了材料来到了长葛市法院,法院立案庭当天上午就为他办完了立案及减免的全部手续。

    据了解,长葛市人民法院在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时,积极落实各项司法为民的服务措施,不断拓宽司法救助渠道,简化司法救助手续,加大司法救助力度,确保经济困难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

    该院对合法权益受到侵犯但经济确有困难交不起诉讼费的各类民商事案件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切实保证其及时行使诉权。当事人只要提供单位或村(居)委会经济困难证明材料或者居民街道办事处的低保证明,经立案庭庭长及主管院长核实属实,即可获得缓、减、免诉讼费用等司法救助。

    针对部分群众因经济条件拮据,想打官司而缴不起诉讼费、请不起律师等情况,为此,长葛市法院推出司法救助、巡回法庭等便民服务措施,对书写起诉状有困难的群众,接受口头起诉,由接待人员记录,即可启动诉讼程序;开通农民工、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妇女、下岗职工等社会弱势群体诉讼的绿色通道,对其中经济困难的当事人加大实施诉讼费用减、免、缓交等司法救助的力度。

    据统计,该院今年1至4月依法为符合条件的21个案件当事人办理了缓、减、免诉讼费的手续,为经济困难的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9.8万元。

文章出处:河南省长葛市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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