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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葛市法院四项措施措加强民意沟通促进社会矛盾化解

  发布时间:2010-06-02 15:16:00


    为贯彻人民法院“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工作宗旨,长葛市法院采取四项措施加强民意沟通,整合社会各方力量,形成纠纷化解合力,促进社会矛盾化解。

    拓宽民意沟通渠道,准确把握民意。采取多种途径和方式广泛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社会团体、专家学者、法律工作者、基层群众等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特别要求法官深入企业、社区、乡村,及时了解基层群众的意见和呼声。

    建立健全与新闻媒体沟通协调机制,正确引导民意。进一步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交流,重视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积极开展舆情监控工作,了解民意,宣传法律。法院派专门人员关注网络,讨论和分析各种舆情,把握司法工作动态。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发布人民法院工作信息、重大决策及案件审判信息,为人民群众提供及时准确的司法服务。

    发挥人民陪审员的桥梁纽带作用,及时沟通民意。认真执行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各项规定,通过人民陪审员了解民情、宣传法律努力实现沟通民意功能的最大化。按照人民陪审员选任方式和管理机制,保证人民陪审员的数量,保证人民陪审员各项权利的行使。法院每年至少组织两次座谈会,专门听取人民陪审员的意见和建议。

    建立民意转化和决策反馈机制,增进司法公信力。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进行汇总、筛选、分类、分析,把合理的意见和建议转化为工作整改的内容。法院出台重大工作决策时,要通过媒体发布、信函回复、实地回访、组织座谈等方式向群众反馈,对决策过程中听取和吸收民意情况作出说明,以实际行动尊重群众意见,发扬司法民主,增强司法公信力。

文章出处:河南省长葛市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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