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长葛市人民法院开展家庭教育普法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24-05-19 16:04:52


为倡导正确的家庭教育理念,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落地见效,进一步将家庭教育、法治教育与社会教育紧密结合,帮助、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观,近日,长葛法院增福庙法庭、董村法庭、坡胡法庭、后河法庭联合开展家庭教育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中,增福庙法庭庭长张宪民向前来旁听庭审的群众发放普法宣传册,通过以案释法的形式,对当前未成年人涉案情况进行介绍,让大家充分认识到家庭教育工作的意义,引导大家运用合理合法的方式促进家庭教育。

董村法庭庭长李亚飞对辖区内群众讲解了《家庭教育促进法》的立法背景、立法目的、家庭责任、法律责任、“双减”政策等,详细解读了重点条文,从正反两个维度论述了家庭教育的重要性。

微信图片_20240517155636.jpg

坡胡法庭干警李琳、赵静到坡胡西杨村、坡马村、坡东村,给当地群众宣传《家庭教育促进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家长承担家庭教育主体责任的重要性,呼吁广大家长在关心关爱未成年人学习生活的同时,树立正确的教育理念,重视孩子的身心教育,开展有效的亲子沟通。


后河法庭孟启、王怡博为后河镇群众普法宣传,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告诫家长们,家庭教育对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重要性,强调孩子的品行培养应从小处入手,在家庭生活教育中父母不能缺席,身教重于言教,要多花时间陪伴孩子,与孩子共同成长。

01
什么是家庭教育?

《家庭教育促进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家庭教育,是指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为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健康成长,对其实施的道德品质、身体素质、生活技能、文化修养、行为习惯等方面的培育、引导和影响。

家庭教育的内容?
02

《家庭教育促进法》第十六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针对不同年龄段未成年人的身心发展特点,以下列内容为指引,开展家庭教育:

1.教育未成年人爱党、爱国、爱人民、爱集体、爱社会主义,树立维护国家统一的观念,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培养家国情怀;

2.教育未成年人崇德向善、尊老爱幼、热爱家庭、勤俭节约、团结互助、诚信友爱、遵纪守法,培养其良好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意识和法治意识;

3.帮助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引导其培养广泛兴趣爱好、健康审美追求和良好学习习惯,增强科学探索精神、创新意识和能力;

4.教育未成年人爱党、爱国、爱人民、爱集体、爱社会主义,树立维护国家统一的观念,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培养家国情怀;

5.关注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导其珍爱生命,对其进行交通出行、健康上网和防欺凌、防溺水、防诈骗、防拐卖、防性侵等方面的安全知识教育,帮助其掌握安全知识和技能,增强其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

6.帮助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念,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提高生活自理能力和独立生活能力,养成吃苦耐劳的优秀品格和热爱劳动的良好习惯。

长葛法院将进一步发挥审判职能,延伸司法服务,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凝聚未成年人保护合力,引导广大家长切实承担起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4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