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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长葛市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通知书 (2025)豫1082破8号之一

发布时间:2025-01-20 18:15:19


长葛市昊晟商贸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0日,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4)豫10破申90号民事裁定,裁定受理河南长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提出的对长葛市昊晟商贸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申请。经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报请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同意将本案移交长葛市人民法院审理。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12月25日作出(2024)豫10破94号民事裁定,裁定本案由长葛市人民法院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你公司应在15日内向管理人和本院提交下列材料:1.企业亏损情况说明;2.会计报表;3.企业财产状况明细表和有形财产处所;4.债权清册和债务清册(包括债权人和债务人名单、住所、开户银行及账号、债权债务发生时间和数额及有关争议等)。

二、自案件受理之日起停止清偿债务,已经清偿的无效。正常生产经营的必要开支,需报经管理人和本院批准。

三、法定代表人和其他高管不得擅离职守,应组织有关人员保护好企业的财产、账册、文书、资料和印章。任何人不得隐匿、私分、哄抢、转移或无偿转让企业财产;不得非正常压价出售企业财产;不得对原来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不得放弃自己的债权。

四、为其他单位保证人的,应在收到本通知后5日内转告有关当事人。

五、在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可以向本院申请和解,但应提交和解申请书、和解协议草案以及初步说明为执行和解条件将采取的相关措施。第三人为请求和解提供担保的,还应提交第三人提供的担保说明和有关担保文件。

六、本案采用快速审理机制进行审理。





                                              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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