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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为了人民满意

  发布时间:2009-05-22 17:03:37


    初次见到他,比想象的更高大,一米九的个头,宽厚的肩膀,微红的脸庞。加上一身合体的法官服,更显得威武与庄严。他不善言谈,与其交谈略显沉闷,使我不敢相信他是两次个人二等功的荣立者、他领导的庭两次被省高院表彰。然而,通过他对20年审判工作的粗略回顾,给我的第一感觉便是他对从事的职业的热爱和对“人民满意”的孜孜追求。他,就是长葛法院新任政治处主任王新升。这二十年中,他从书记员,助审员,审判员,副庭长到庭长,再到政治处主任。尽管职位不断变化,而他对“人民满意”这一目标的追求,却始终没有改变过。

    “老百姓就是咱亲人。”

    身为农民的儿子,他继承着父辈们厚道与诚实的品质,而在年幼时从生产队分粮、分物中感受到老百姓对“公平、合理”的期盼。1990年8月,当他毕业分配到长葛法院,要当一名法官时,就立志要为神圣的审判事业付出毕生精力和才智。把人民满意当成工作成败的标准。他常说:“人民法官,维护老百姓的利益,老百姓就是咱亲人。”。1993年3月,院党组安排他到当时办公条件最差的董村法庭从事民事审判工作。当时董村法庭工作条件差。审判任务重。他坚持白天办案,晚上写法律文书。“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是他对自己的要求。在审理一起赡养纠纷案中,他了解到原告是位年近80的老太太,腿脚不便,疾病缠身,她的三个子女虽均已成年却不尽赡养义务,在当地影响较坏。开庭时已临近春节,老人看到别人家已经开始准备年货了,而她吃住无着落,更感凄凉。当时已有三年工作经验的他,为了教育三被告和周围群众,他建议将审判庭设在了老人的草棚里,开庭时全村的老百姓都来观看,对三被告的行为进行了批评。他看到条件成熟,当庭进行了调解,通过他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耐心教育,三名被告惭愧地承认了错误,当庭达成了赡养协议。老太太感激地说:“法官真是我们老百姓的亲人啊!”天道酬勤,由于他工作出色,当年他光荣地加入了中国共产党,并被省高级法院记个人二等功。董村法庭也被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 “四最法庭”称号。

    “辖区稳定是头等大事。”

    1999年3月,他被任命为古桥法庭庭长。他深感责任重大,暗暗发誓一定要努力工作,不辜负党组信任,不给法院抹黑。当时,南席镇农村合作基本金会受国家金融政策影响,出现挤兑风波,500余名储户纷纷取款,兑付十分困难,没有取到钱的储户又是围攻政府,又是越级上访告状,事态大有不可控制的可能,严重影响了辖区的稳定。为保证及时兑付存款,他对全庭干警说:“辖区稳定是头等大事。困难面前,我们要切实发挥审判职能,加大收贷力度,为党委、政府分忧解难。”镇基金会起诉的案件刚到庭,他一方面做好储户的安抚工作,另一方面带领全庭人员冒着严寒,牺牲节假日进行送达,白天进行调查、开庭,晚上制作法律文书,在短短的三个月内就为基金会回拢资金120多万元,并及时向储户进行兑付,稳定了群众的情储,保持了辖区社会稳定。古桥法庭四年累计结案900多件,无一件引起矛盾激化和上访。辖区地县两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古桥法庭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2001年4月份,市委政法委授予古桥法庭“1999—2000年度人民满意优秀政法单位”,2002年度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古桥法庭“双争活动先进单位”并记集体三等功。

   “便民、利民无小事。”

   2003年3月,王新升被任命为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二庭庭长。对他来说,从事商事审判又是一个全新的工作。他带领民二庭全体干警积极探索商事审判改革,大胆适用新的审判方式和证据规则,缩短办案期限,提高工作效率,使该院的商事审判工作出现新局面。他常说:“老百姓的事无小事,来一次能办妥的事,决不让再跑第二次;当天能结的案子,决不能留到明天”。往往是双方当事人刚达成调解协议,他就马上让书记员把调解书制作出来,当场签收。因此,他有时一天就审结几个案子。在审理原告广东某公司诉长葛市某公司购销合同纠纷案时,鉴于原告在外地,为了减轻当事人的诉累,庭审前,他便与合议庭成员分析案情做好准备,开庭时,他思路清晰,重点突出。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庭审,查明了案件事实。庭审结束后,合议庭随即展开评议,当天就作出了判决,并向原、被告进行了送达。原告的委托律师接到判决后感慨地说:“如此高的效率,超出我们所料,你们法院真想到我们的心窝里。”

    在破产案件审理中,他知难而进、勇挑重担,积极协调,准确界定法院、清算组、债权人会议的职责,正确把握法律和政策的界限,努力使破产费用最小化,资产变现最大化,切实地保护了职工和债权人利益。他所审结破产案件无一矛盾激化,使970多名职工的“三金”得到了足额兑付,近300名职工在破产后新组建的企业上岗就业,极大地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真正实现“无震荡破产”。促进了长葛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对人民群众,只有奉献的义务没有索取的权利”

    法官的职业,注定了受双方当事人的关注。这对法官来说又是一次考验。面对社会上的不正之风的侵扰,他教育干警说:“人民群众是我们的衣食父母,对他们只有奉献的义务没有索取的权利”。他要求大家始终做到“五官端正”即嘴正,不接受吃请;手正,不利用法官的权力谋取私利;脚正,不走歪门邪道,不到不该去的地方;身正,秉公办案,不办金钱案、关系案、人情案;行正,不做有损法官形象的事情。工作中,他坚持做到一身正气,公私分明,清正廉洁,珍惜自己的人格和政治声誉,顶得住歪理,抗得住诱惑,管得住小节,耐得住寂寞。他在承办江苏某公司诉长葛某单位合同纠纷一案时,由于他卓有成效的调解,使双方达成协议,江苏某公司得到合同款项后,托人带给他礼品,被他拒之门外。为此得罪了不少人,有的同学、朋友、同事说他活得累、没意思、不潇洒。但他认为,人民法官,心中就应该时刻装着人民,只有这样,晚上才能睡得香,才对得起自己的良心!

责任编辑:G    

文章出处:长葛法院宣传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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