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长葛市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韩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昔日,神通广大的他,如今,面对法官终于低下了头。
韩某看到如今驾照不仅难考,而且考生众多,以为是个发财的机会,遂打起了歪主意。2009年11月份,被告人韩某以认识许昌市办理驾驶证部门的领导、不用参加考试即能办理驾驶证为由,骗取海某现金1500元。尽管骗取海某的现金,后被海某以“借钱”为由分多次追回,但他还是以为找到了商机。当他听说马某也急着办驾照时,便故伎重演,骗取马某现金4100元。直到东窗事发,他还做着发财的美梦。
长葛市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韩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可酌定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的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之规定,遂作出以上判决。
法官提醒:凡事一定要按照法定程序办理,不要轻信某些人“神通广大”,否则,吃亏的将是自己。
供稿:河南省长葛市法院 葛梅安
二O一一年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