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长葛市人民法院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5-21 10:08:09
为严格执行案款发放,规范执行案款发放程序,确保案款发放安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等相关规定要求,现将本院拟向案外人发放的案款公示如下(详见下表),公示期为三个自然日(2025年5月21日---2025年5月23日),公示期间,案件当事人或其他案外人如有异议,应当在公示期内提出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本院将按执行案款管理的相关规定办理发还手续。
2025年5月21日
〖关闭窗口〗
豫公网安备 410105020044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