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葛市人民法院审判工作始终贯彻阳光审判理念,不断强化审判公开,将一切依法应当公开的工作环节、工作程序和工作规则全部公开,充分保证当事人对案件审理情况的知情权,真正做到“庭审活动公开,审判规则公开,证据认定公开,监督方式公开”。
庭审公开,当事人有理讲在庭上
“现在的法院变化真是大啊!以往庭审法官都不让我多说话,只是让我回答他们的提问,现在庭审的时候我可以针对案件的具体细节充分发表我的看法,让我把想说的话说完。”家住长葛市老城区的张龙全老人高兴地说。说这话时,他是刚参加完一个赔偿案件的庭审。的确,这是长葛市法院开展“五除”专项活动以来发生的变化。长葛市法院针对少数干警对当事人冷漠,专门作出规定,要求干警要带着感情去工作,树立要把当事人当亲人的观念,耐心听诉,让当事人畅所欲言。悉心答疑,让当事人心平气顺。除此之外,该院还规定除法律规定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外,所有案件的审判对社会公众一律公开,任何公民凭有效身份证件可以旁听任何一个公开审判的案件。庭审中,诉辩双方在法官的引导下把请求讲在庭上,诉讼证据举在庭上,双方的疑惑说在庭上。保障当事人在庭审陈述、辩论阶段享有平等的陈述权。
规则公开,当事人心中明明白白
审判规则公开与否、公开程度如何不仅单纯地对某一个案件监督的问题,也反映着我国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本质和司法工作的目的。审判公开主要就是审判规则公开,该项制度设立的目的是实现公平正义,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离开了这个社会价值取向,审判公开就毫无意义。长葛市法院在当事人立案之初就加强对审判程序的释明工作,通过对当事人举证责任分担的释明。告知当事人的举证要求和举证不能可能导致败诉的风险,促使当事人在合理期限内积极、全面、正确、诚实地完成举证。通过对法律概念的释明。用老百姓通俗易懂的话来释明这些概念,防止因当事人理解错误而影响权益的维护。 通过对诉讼权利义务的释明。充分保障当事人正确行使诉讼权利,及时履行诉讼义务。 通过对当事人诉讼请求的释明。尽量降低因诉讼请求不当造成的诉讼风险,减少当事人的损失。 通过对当事人诉讼行为的释明。指导诉讼,探知当事人的真实意思,启发其纠正不当行为,保障审判活动顺利进行。通过对裁判结果的释明。确保当事人对裁判过程和结果清楚明白,增强审判的透明度,努力提升司法公信力。
证据公开,当事人更直观裁判结果
裁判文书质量的关键是说理部分,它不仅要记录裁判进程,更重要的是它公开裁判理由,让当事人明白,认定案件的证据、适用的规则,解决争议的理由等事实,使当事人明白裁判案件的情理、事理和法理后,引导和说服当事人心悦诚服地接受判决结果,力求做到胜败皆服。为了提高裁判文书质量,制定了法律文书考评体系,定期进行法律文书评比活动,以提高文书制作能力,创办了法官论坛,以提高法学理论素养,对事实认定公开、裁判理由公开提供了能力保障。
监督公开,社会监督更真实
主动接受监督,努力健全监督网络,是实施阳光审判的另一重要内容。长葛市法院通过定期向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汇报法院工作的难点、热点,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观摩案件庭审,聘请了廉政监督员、公布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等项措施,架起法院与广大群众沟通的桥梁,增进了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理解,缓解了法院工作的压力。从而也为法院以更加透明的姿态,做好司法公开工作,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奠定了基础。
长葛市法院审判“四公开”的实施,增进了当事人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减少了法官与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当事人普遍反映,法官工作耐心了,说话好听了,当事人也舒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