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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实践----“土办法”催生“和谐花”

  发布时间:2011-05-20 11:58:42


    “‘社会法官’和事老,能为群众化烦恼。盘膝谈心唠唠嗑,源头治理止干戈。”

    5月14日,尽管是星期六,长葛市老城镇“社会法官”孙新年还是骑自行车下乡了解情况,排查矛盾。一到和平村,便得知村民李根一家因排水沟问题,与西邻没少闹别扭,两家很是伤脑筋。“千里修书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孙新年东家说西家劝,整整一上午,直说得两家积怨化解,两家当即动手清理起排水沟来。

    像孙新年这样的“社会法官”,在长葛市有400多位。面对当前民生类矛盾纠纷凸显的局面,长葛市大力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尝试利用“社会法庭”这一群众自治性的社会调解模式,充分发挥“社会法官”的作用,以百姓看得见、听得懂、感受得到的“土办法”,让基层百姓在家门口,不用打官司,也能解矛盾。

    该市“社会法庭”运作两年来,共办结各类纠纷2225件,辖区民商事案件受案数下降了51.6%,涉诉信访案件下降了46.9%。“有了纠纷不乱走,‘社会法庭’解烦忧”,已成为当地群众的口头禅。

    速战速决解纠纷

    董村镇“社会法庭”在工作中摸索出了速战速决法、“持久战”法、刚柔并济法、情感围攻法、桌面处理法、书信说理法等6种解决农村矛盾纠纷和突发事件的“土办法”。

    4月26日上午,该镇“社会法庭”受理了一起宅基地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杨某未经申请人陈某许可,私自将申请人空闲宅基地内9棵杨树砍伐掉。双方家族较大,现场发生激烈辱骂争吵和相互推搡,近百人围观,甚至外村人也来看热闹,眼看就要发展成一个突发群体性案件。

    为控制一触即发的矛盾,避免产生不良后果,王秀盈等几位“社会法官”顾不上吃饭,苦口婆心工作了17个小时,到次日凌晨1时许,最终平息了事端。事后,申请人专门赠送“速战速决化纠纷,十七小时化矛盾”锦旗一面。

    入情入理调纷争

    后河镇白寨村村民孙某因宅基地被其兄长占用而走进法庭,经法院判决后长达两年得不到执行。今年4月,长葛市法院执行局将案件委托到后河镇小辛庄村全省第一家“民族团结社会法庭”办理。

    “社会法官”孙文治、孙金兰接案后,邀请清真寺阿訇和纠纷双方的三个表兄参与调解,一番入情入理的说和,孙某兄弟几人达成协议。在“社会法官”的见证下,其兄将自家物件搬出了占用房间。

    如今,长葛市已启动“社会法庭”升级工程,从“一乡一庭”向“一乡多庭”延伸,由中心村向周边村辐射,实现“社会法官”户户牵手、“社会法庭”村村联网“村村通”,越来越多的群众像孙某兄弟一样,不出村便能“打官司”、化矛盾。社会调解的“磁场”效应,正吸引着越来越多的群众参与到社会矛盾的化解工作中来。

责任编辑:P    

文章出处:《河南日报》2011年5月19日12版二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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