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长葛市法院从六方面促进民营经济发展

  发布时间:2011-06-24 09:17:48


    长葛法院在“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中,采取“六项措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

专人导诉,贴心服务。在立案大厅,由专人负责导诉,开展诉讼释明工作,把案件的收费标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义务、举证须知、诉讼程序各环节的操作规范及诉讼风险等告知当事人,使民营企业的当事人到法院后在很短的时间内了解法院的工作程序。

    多元化调解,创新调解新思路。在审判阶段,根据民营企业的实际,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调解优先”的原则,以人民调解为基础、行政调解为补充、诉讼调解为主导、司法审判为保障,力争彻底消除当事人之间的矛盾,促进民营企业之间维持正常的经济活动和良好的合作关系。

深入调研,了解民营企业新需求。通过开座谈会形式,征询民营企业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了解企业需求,摸清可能影响民营企业发展和社会稳定的法律问题和纠纷苗头,结合审判工作实际,认真制定化解措施。

送法上门,提高法律意识。通过开展专题法律知识讲座,帮助提高民营企业管理者和职工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提高他们遇到问题首先要走司法途径的自觉性。

    积极建议。健全机制。就民营企业在体制、机制、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工作漏洞和薄弱环节,积极提出司法建议,帮助引导企业加强自律,完善内部规章制度。

规范审执工作,强化干警廉洁意识。通过建立健全规范化审判、执行工作制度,使审判执行工作走上正规。同时,设置监督举报电话并向社会公开,对有关民营企业的诉讼案件和执行案件出现的投诉、违法违纪情况认真调查,严肃处理。

责任编辑:王玉蒲    

文章出处:长葛市法院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