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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葛市法院刑附民案件“情、理、法”并用 调出和谐新篇章

  发布时间:2011-07-26 09:15:14


    长葛市法院针对受理的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件逐年增加,双方当事人积怨深、对立情绪大,判决难执行的情况,着力加大此类案件的调解力度,“情、理、法”并用,促使民事赔偿部分尽早兑现。从而缓解了双方矛盾,提高了案件的调解率。

    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大多为故意伤害、交通肇事、过失致人死亡等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犯罪,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与被告人对立情绪较大,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合法权益难以保障,此类案件处理稍有不慎,极易造成涉诉上访。为此,该院确定了以情入手,“情、理、法”并用的原则化解矛盾。

    以“情”字入手,感化双方。针对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调解难度大的特点,该院要求承办法官用耐心和真情来打动、感化被告人,说服、疏导原告人,切实把调解工作做实、做细、做透,力求以民事赔偿的兑现来消解双方对立情绪。

    以“理”字明法,设身处地。与双方当事人讲明事理与法律,倡导双方设身处地,换位思考,打消被告人破罐破摔、原告人及家属不合理的要求,促使双方配合法院的调解工作,引导被告人积极赔偿原告人的合理损失。

    从“法”字着力,给力调解。从法律的角度,耐心做好双方当事人的法律解释工作,告之被告人及其家属积极赔偿与最终量刑的利害关系,对于被告人已赔偿受害人物质损失的,在对被告人进行量刑时,作为酌定从轻处罚的情节予以考虑;对被告人有能力赔偿而拒绝不赔偿受害人物质损失的,作为衡量被告人认罪态度和悔罪表现的酌定从重情节。促使被告人积极履行赔偿义务,达到调解成功的目的。

    通过“情、理、法”并用,该院的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审理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今年上半年,该院上半年已结刑附民案23起,全部调解结案,调解率达100%,调解兑现标的120万元,且绝大部分赔偿款均在判决前履行到位,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最大限度的得到及时弥补,切实保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利益,减少了当事人双方的对立情绪,促进了社会谐。

责任编辑:王玉蒲    

文章出处:长葛市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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