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葛市人民法院老城法庭在“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中,坚持“以人为本”的司法理念,四措并举,着力推进司法便民服务,将司法为民宗旨贯穿于审判工作的各个环节。
一是加强法律释明。当事人一到法庭立案就会得到法庭发放的诉讼须知、举证须知、诉讼风险提示等诉讼材料。对于诉讼能力较弱的当事人,还会得到法官针对事实、证据、请求事项及法律观点等内容进行的提示、释明、启发,从而使当事人明确诉讼主张,充分行使诉讼权利。
二是加强巡回审判。进一步完善巡回审理方式,定期到案发地巡回审理案件,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或农忙时节不便出行的当事人坚持上门立案,就地调解和审理,切实方便群众诉讼。
三是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严格落实司法救助制度,对经济方面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残疾人及孤寡老人、未成年人等弱势群体,积极实行诉讼费缓、减、免制度和涉特困群众执行案件救助专项制度。同时,通过对案件繁简分流、简化审批程序等措施,不断拓宽救助渠道,加大救助力度,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四是改进审判作风。以“人民法官为人民”和“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等主题教育活动为契机,引导全庭干警牢固树立司法为民意识,通过统一着装、端正仪表、规范言行举止、讲究司法礼仪等举措,进一步强化干警工作作风,杜绝了“冷、硬、横、推”的衙门作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