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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葛市法院后河法庭判后答疑制度效果好

  发布时间:2011-08-24 09:10:16


    “释明制度虽然增加了一些工作量,却促进了当事人与法官关系的改善。”长葛市法院后河法庭庭长张平军深有感触地说。

    长葛市法院后河法庭通过建立判后答疑制度,消除当事人的疑虑,减少了涉诉涉法上访的发生,提升了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该庭将法律服务贯穿审判的全过程,把立案审查、诉前法律咨询、诉前调解、开庭审理、判后答疑有机联系起来,使当事人在审判过程的每一个环节,都能得到服务。

    明确答疑工作的职能。即对外消除当事人对法庭裁判的对立情绪和片面看法,及时化解矛盾,实现案结事了,对内加强审判人员在审判过程与判后答疑的互动,达到提高审判质量、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的目的。

    区别对待、多方答疑。即对事实清楚,当事人仅对判决结果不理解的,法官直接进行答疑;对需要了解相关情况,但当事人又情绪比较激动的,由法官和庭长或副庭长进行答疑;对当事人众多、对立情绪较大,由法官会同合议庭成员及庭长、副庭长分头进行答疑,同时及时向分管领导报告;对在答疑过程中发现存在实体、程序方面的问题,由庭长向领导及时汇报、及时更正。

    自今年7月以来,该庭共接待来访群众41人,其中表示基本满意的37人,占90%。判后释明制度走上良性发展的道路,也促进了人民群众的满意度的提高。

责任编辑:王玉蒲    

文章出处:河南省长葛市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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