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葛市法院在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判中,注重庭前准备、庭后帮教,将挽救和教育理念贯穿到案里案外,为未成年失足少年的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的氛围。
法庭布局彰显人性,该院把少年审判庭设计成圆桌,控、辩双方分列两边,在辩护席旁还安排了法定监护人席和帮教席。整个法庭色调温和、气氛温馨。
人员配置充满温馨,该院少年法庭庭长专门选派一名女法官担任,力求用女法官的温柔、细腻,抚平少年心灵的创伤,努力减轻犯罪行为为失足少年造成的心理影响。
案件受理后,审判人员通过发给未成年被告人及其家长一份《诉讼权利告知书》,详细告知委托代理人、回避、上诉等项诉讼权利。审理前,通过进行与未成年被告人进行一次会面、一次谈话、一次走访,深入调查了解未成年被告人的个性特点、思想状况、生活环境及犯罪原因等,从而针对查访情况制定相应的帮教措施。
审理中,指定具有丰富少年审判工作经验、熟悉未成年人心理和生理特点的审判人员作为主审法官,并邀请具有丰富青少年工作经验的人民陪审员参加案件的审理,配合法官做好他们的帮教工作。
对服刑少年,该院延伸审判职能,坚持每年定期到少管所进行回访帮教活动。鼓励他们认真改造,尽早出狱做一个合格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