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段时间以来,由于过分的强调“一步到庭”和“坐堂问案”,忽略了法官与当事人的交流、互动,以致是宣判重于形式,判决书一发了之,不做当事人的服判息诉工作。使当事人有疑无处问,有话无处说。从而造成了法官与当事人之间的隔阂,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为进一步提升案件服判率,最大限度实现案结事了,长葛市法院采取三项措施,认真做好生效判决的答疑工作。
宣判必须答疑。宣判时,要充分尊重当事人,听其意见要充分,对其提出的疑问要耐心细致回答,做到不推诿、不掩盖,不回避问题,不推卸责任。要告知当事人权利救济的途径,引导当事人正确适用法律,走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努力减少上访案件的发生。强调答疑笔录要详实。要求不仅要体现审判人员的行为,更要反映出当事人对判决结果的态度。要求采取当事人最易接受的方式,使当事人对裁判的结果能听得清,听得懂,听得明白。努力减少当事人对法律文书的误解。有效引导当事人理性、规范诉讼,提高当事人的服判息诉率,减少涉诉信访案件。
完善答疑制度,层层落实责任。建立健全院长、庭长层级管理制度,强化层级管理,院党组成员在各自分管范围内,监督生效案件答疑工作并承担责任。建立通报制度。成立检查组,实行月检查月通报制度,每季度召开会议,分析各审判执行业务部门在答疑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凡是服判息诉率低和向上级法院申诉、申请再审率高的,追究责任人责任,并作为年底评先评优的依据。
强化领导,确保答疑效果。为确保生效案件答疑工作落到实处并取得成效,该院与业务部门负责人逐一签订了责任书,要求做到应搭即答、答之及时、答之有效,凡是因该答不答、答不及时、答不到位造成影响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确保答疑工作取得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