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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葛法院三项措施提高司法鉴定效率

  发布时间:2009-05-27 11:51:01


今年以来,长葛法院针对司法鉴定工作委托时间过长,效率低的情况,采取“一规范,二告知,三督促”的措施,加强委托司法鉴定工作,提高了司法鉴定的效率。有力促进案件审理和清积工作。 一规范是规范委托鉴定手续,制定了《长葛法院规范委托鉴定、评估、拍卖工作的规定》,统一由各业务庭根据案情,将需要鉴定的案件委托到司法技术科,从而启动鉴定程序。 二告知是一告知当事人鉴定费用,对那些鉴定事项与案情联系不大或鉴定成本大于诉讼标的的案件当事人,提醒其仔细斟酌,作出选择。二是告知鉴定风险。如鉴定不当、不全,结论可能不明确等情况的风险,使当事人明晰鉴定结果与案件的作用,促使当事人谨慎考虑自己的诉求,引导其协商解决纠纷。如宋福申请执行孙某一案中,因查封孙某的房产产权不清,而宋福却执意对该房产进行评估,技术科的同志对其进行了详细告知,使其明白了坚持评估,很难达到目的,经过细心的工作最终促成双方和解,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今年以来,全院共受理的50起案件中,已有6起通过告知而撤回申请或调解结案。 三督促是:督促鉴定机构公开鉴定程序,接受社会监督;督促鉴定机构在规定时限内完成鉴定;督促鉴定机构按时出庭接受质询。

文章出处:长葛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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