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狱友相聚歹念生 抢劫狱友又获刑

  发布时间:2011-11-24 11:49:21


    2011年6月,吴友春走出豫东监狱,呼吸着外面的新鲜空气,沐浴着温暖的阳光,倍感自由的美好。可是,他不曾想到,不到3个月,他与狱友李良鹏一起将又会回到了监狱的高墙内。11月20日,长葛市法院依法宣判两被告人因抢劫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吴友春与李良鹏是在豫东监狱内服刑时相识,李良鹏于2010年出狱,吴友春出狱后,在家闲了一段时间,感觉无聊,想起了狱友李良鹏,就来到李良鹏家,李良鹏盛情款待,找了几个朋友一起吃饭喝酒,这样的日子过了几天。吴友春想到自己工作难找,手中无钱,不禁为生计发愁,突然想起这几天一起吃过饭的李良鹏的朋友闫亮,经常开一辆面包车,应该比较有钱,就与李良鹏商量“在闫亮处弄点钱花花”,李良鹏觉得朋友不好下手,吴友春说“他喜欢唱歌,你用这理由把他约出来,其它的不用你管。”    

    二人商定后,李良鹏就约闫亮一起去唱歌,闫亮不疑有他,很快开车接住二人。在一段人少的路上,吴友春用准备好的刀抵住了闫亮的脖子,闫亮一惊,马上就冷静下来,明白了李良鹏和吴友春是要打劫自己,就开始与二人言语周旋,经过讨价还价,最后说好让一朋友来送500元。没多久,闫亮朋友将钱送到。吴友春让闫亮将自己送到前方转盘,闫亮让其朋友开车跟在自己车后。到转盘后,闫亮等李良鹏二人下车后,怒气顿生,开车冲向二人,李、吴看势不好,转身跑下大路,仓皇逃窜。闫亮报警后,二人很快被抓获。

    长葛市法院经审理认为,李良鹏、吴友春持刀抢劫他人财物,已构成抢劫罪,依法应受处罚,遂作出以上判决。吴友春不吸取教训,出狱不到三个月,就拖着狱友李良鹏重回到了高墙内。

责任编辑:王玉蒲    

文章出处:河南省长葛市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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