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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后两青年预谋抢劫强奸 遇反抗犯罪未遂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1-11-29 10:51:12


    正值青春年少的90后高强和胡明秋,却因抢劫未遂要在监狱度过两年时光。11月21日长葛市宣判了这起抢劫案,被告人高强和胡明秋因犯抢劫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八个月和一年八个月。

    生于92年的高强和生于90年的胡明秋同是长葛市某村人,其村与镇中心相邻,二人初中肄业后经常泡在网吧。2011年春节,高强和胡明秋商量“晚上找个单身行走的女性,先抢东西,再强奸”,并约定抢的钱归高强,手机归胡明秋。随后的几天晚上,二人准备了作案工具,先在网吧上网,九点多钟开始在大街上转悠,寻找单身行走的女性。

    几天的一无所获使高强和胡明秋有点急躁, 2月11日19时许,二人开始在镇南关街寻找作案目标,并决定今晚要一试身手。至21时许,二被告人转到南关十字路口处发现被害人韩巧在打手机,便尾随其后。被害人行至西关吊桥处向东拐弯的路上时,被告人高强疾步上前,一手勒住被害人的脖子,一手摸被害人的衣服口袋内的财物,因被害人紧捂口袋未得逞。听到被害人高呼救命,被告人高强即用事先准备好的水果刀刺向被害人,看到被害人被刺后摇摇晃晃的身体,二被告人慌了神,仓皇逃窜中被抓获。经鉴定,被害人韩巧的损伤程度为轻微伤。

    审理中,二被告人家属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请求法院对二人从轻处理。

    经审理法院认为被告人高强、胡明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暴力手段强行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被告人胡明秋未直接对被害人采取暴力手段,作用相对较小,可酌情从轻处罚 ,遂作出以上判决 。二被告人当庭认罪,并对自己的行为进行忏悔。

    法官对二被告人的无知及行为表示惋惜,在此提醒夜晚外出特别是单身女性,要时刻注意周围环境,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采取措施,保护自己人身安全。

责任编辑:王玉蒲    

文章出处:河南省长葛市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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