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葛市法院结合工作实际,自2010年开始,工作绩效由按部门为单位考核扩展为部门、个人双考核,将考核指标量化具体到人,制定了极富操作性的《岗位目标绩效考核方案》。今年以来,在总结去年实施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加以完善,各项指标更趋科学合理,审判业务与非审判业务部门分区竞赛,通过考评,客观动态地反映每位干警的工作情况,充分调动了广大法官干警的工作积极性,全院形成学、比、赶、超的良好氛围。
绩效考核工作由院绩效考评办公室负责实施,会同政治处等部门运用审判管理月、季通报,将每位法官每月案件受案数、收结案件比例、调撤率、上诉率、息诉服判率、改判率、法定审限内结案率等主要指标进行统计,非审判业务部门按实际完成工作量进行考核,每月的案件审执情况一目了然,制作分析报告对主要审判运行态势、工作薄弱环节进行分析点评,提出工作建议,为领导决策阶段性调整工作重点提供科学准确的依据。通过每季度定期通报,便于科学合理安排工作,也使法官干警了解自己的工作成绩与不足,清楚自己在本部门、兄弟庭室中的位次,认识到紧迫感,树立责任心,及时改进工作,形成互相学习、争先创优的良好局面。
岗位绩效考评工作,充分调动了法官干警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发扬勤勉奋进的拼搏精神,有效地提高了审判质量、效率与效果。同时,队伍建设、纪律作风、廉政工作、党建工作等各项工作都通过岗位绩效考核这项举措得到了有效促进,步入科学发展的良性循环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