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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葛市法院多措并举主动服务新型农村社区建设

  发布时间:2012-05-31 10:21:15


    今年以来,长葛市法院紧扣服务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工作大局,坚持务实司法、能动司法工作理念,找准定位,积极作为,不断强化保障和服务措施,从法律的角度探寻保障和服务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路径,努力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司法支撑。

    一、成立领导小组,强化组织保障。结合全市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实际,成立服务保障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院长担任组长,下设服务保障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联络办公室,具体分为综合协调组、执法办案组、宣传报导组、信息调研组、后勤保障组5个小组,明确工作分工和各自职能。同时,正筹备开通服务新型农村社区法制网站,增强服务公开性、透明性、及时性。

    二、出台实施意见,明确服务重点。制定《长葛市人民法院关于保障和服务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一是找准审判工作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结合点、融入点。按照“三化”协调科学发展要求,组织全院干警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学习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领导讲话等内容,全员参与,全程服务,全域助推,在促进保障、调整平衡、监督制约、规范引导、制裁打击等方面提供司法支撑,实现法律保障与政策支撑的有效结合,审判职能发挥与靠前服务的主动融入。二是正确把握处理法律法规与政策的关系。对涉及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各类纠纷,在法律解释和法律适用上,本着有利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原则,认真研究政策和法律的关系,调和好政策与法律的关系,统筹兼顾个案处理与普遍性、群体性事件的关系,消除可能遇到的法律障碍。三是营造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良好法治环境。立足和谐社区建设,重点把促进新型农村社区人与人之间和谐共处作为工作的出发点,注重审理好妨碍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民事纠纷,有效化解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等影响新型农村社区稳定的行政争议,统筹兼顾维护社区居民的合法权益。同时,严厉打击危害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刑事犯罪,净化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管理秩序,为社区群众安居乐业提供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

    三、完善工作机制,确保落实到位。一是建立分包挂钩联系制。成立12个工作组分包全市12个乡镇,指导、帮助新型农村分包社区,有针对性地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种涉法问题。二是建立服务“绿色通道”制。以最高法院确定探索诉讼与非诉讼衔接机制创新试点为契机,对涉及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过程中发生的各类各种矛盾纠纷,坚持快立案、快审理、快调解、快执行、快消化的工作原则,第一时间、第一前沿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综合发挥“假日法庭”、“巡回法庭”、社会法庭等作用,努力从源头上、根本上化解矛盾,推动矛盾化解梯次过滤。三是建立日常考核督查制。将保障和服务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纳入本院年度绩效考核工作,制定量化指标和考核办法,每季度进行检查考核,实时督促落实。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依法依纪严肃查处违法乱纪的人和事,树立保障有力、服务到位、执法清廉的良好形象。

责任编辑:王玉蒲    

文章出处:长葛市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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