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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生气 丈夫驾车撞伤妻姐

  发布时间:2012-06-07 14:47:23


    夫妻因家庭琐事生气,丈夫失去理智,驾车撞向来劝和的妻子娘家人,不仅伤了和气,还要接受刑事处罚。长葛市法院依法审结被告人许某故意伤害一案,被告人许某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宣告缓刑一年。

    被告人许某是长葛市老城镇人,平时与妻子倒也相处融洽,去年五一前因家庭琐事与妻子发生纠纷,妻子一气之下回了娘家。俩口子吵架本也正常,其妻在娘家住了几天,娘家人不断相劝。五一后,娘家派了其兄、姐及姐夫几人将她送回。

    许某看到妻子回来,心中也挺高兴,对二人生气也有些后悔。但还没等把众人让进家,其妻想在自家亲戚面前挣回面子,就不断对许某进行指责,许某的愧疚之情也在妻子的指责面前渐渐消失,不禁恼羞成怒,就驾驶停在门口的白色皮卡车撞向妻子,其妻眼见躲开后,站在旁边的妻姐躲闪不及,当场倒在地上,被紧急送往医院。经鉴定许某妻姐所受损伤为轻伤。

    事发后,被告人许某颇为后悔,主动与妻子协商,向妻姐家人道歉。还是一家人好说话,当天就达成了调解协议,但许某的行为也触犯了刑法,受到了检察机关的追诉。

    长葛市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许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许某已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谅解,依法可酌定从轻处罚。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本院认为对其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依法可以对其宣告缓刑,遂作出上述判决。(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责任编辑:王玉蒲    

文章出处:长葛市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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