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13日,长葛市后河镇小辛庄村的回族老人黄国伍与伊斯兰协会的黄会长把一面写有:“社会法官高,一调恩仇消,干戈化玉帛,握手言和好。”的锦旗送到金桥社会法庭庭长张保花手中,感谢她与小辛庄社会法庭在黄国伍工伤赔偿一案中的倾力联合调解,使黄国伍将近一年的奔波终于画上一个句号。
2011年8月17日下午,对在钢圈厂打工的黄国伍来说是个黑色的日子。他在冲压配件时,偌大的冲床将他的左手压碎。更叫他难以接受的是出院后与厂方协商赔偿事宜,厂方一拖就是半年多。半年来,尽管他被认定为工伤,鉴定为五级伤残,但厂方还是不理不睬,使他的心灵痛苦至极。他到长葛市法院求助,接待他的法官详细的给他讲解法律的有关规定,并建议他可以先到社会法庭申请调解。按照法官的建议,他来到家门口的“小辛庄民族团结社会法庭”向常驻社会法官孙文治反映了情况,并详细讲解了他要求赔偿30万的理由,社会法官孙文治告诉他,要按法律办事,走法律渠道解决问题。接着孙法官便开始摸底走访,他先后到出事的工厂与厂长协商多次,讲法律规定,讲人情世故,讲民族团结,以致是在他第三次到钢圈厂时,厂长同意赔偿20万元,孙法官似乎看到了希望,正当他雄心勃勃的做黄国伍工作的时候,谁知却吃了闭门羹,黄国伍不仅不同意厂方的要求,还扬言30万少一分都不行。令人想不到的是,他发动30多个同族的乡亲,带上他80多岁的老母亲,去厂里围堵大门,不得出入,严重影响厂方生产与经营。厂方见黄国伍这样围堵厂门也扬言收回赔偿20万的承诺。调解一度陷入僵局。正当无路可走之时,经社会法庭指导小组协调,由钢圈厂所在的金桥社会法庭协助,使调解柳暗花明。2011年7月11日,由小辛庄社会法庭孙文治、黄美娥及金桥社会法庭张保花、霍留信为代表的联合调解小组开始工作,他们为了尽快调解此案,还邀请了金桥办事处党委书记田海鹏、伊斯兰协会会长黄伍德等人参与,经过三番五次的工作,终于使双方终于握手言和,达成一次性赔偿25.5万元的协议。7月13日,黄国伍如约收到了25.5万的赔偿款,他动情地说:“社会法官高,一调恩仇消,干戈化玉帛,握手言和好”。于是就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