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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葛法院发挥司法功能参与社会管理创新

  发布时间:2012-09-05 17:54:02


    法院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既有司法审判职能的延伸,也涉及到法院司法管理的完善、审判资源配置的优化,长葛法院致力于将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作为实现自身科学发展的有效方式,充分发挥法院的三大司法功能,以促进执法办案工作的良性开展。

    发挥司法引导功能。及时向社会发布具有典型指导意义的案例,对公众行为方式进行引导,从而弘扬社会主流价值,促进社会文明风尚的形成。通过媒体公开宣传运用诚实信用原则进行裁判的典型案例;在检察、公安等部门配合下,对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依法追究了刑事责任;联合电视台、网络等传播媒介,向社会公开发布“老赖”信息,增强执行威慑力;针对当事人或代理人故意违反诉讼秩序,扰乱正常审判秩序的现象,进行了依法惩处,引导社会增强诚信、规则意识。

    发挥司法建议功能。在案件的审判和执行中,注重总结和发现可能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法律风险、法律问题和社会管理中存在的漏洞,及时向相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例如行政案件往往以个案形式凸显群体性矛盾的特点,在诉讼中发现的行政机关不规范行为后,及时发送司法建议,并已得到职能部门回复;针对审判中的违法风险代理行为、扰乱诉讼秩序行为,向相关单位发放司法建议,整顿诉讼环境。全年我院共发出司法建议20余份,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发挥宣传教育功能。结合审判实际兼顾宣传教育,就廉政示范开展的“警示教育法庭”,意在“审理一案,教育一片”,邀请了相关单位人员参与8起职务犯罪的庭审;以社会需求开展宣传教育,针对未成年聋哑人犯罪率上升的社会问题,走进聋哑学校开展法制宣传,由手语老师帮助将法律常识传递给聋哑学生;针对地区出现的小额农贷、联保贷款激增问题以及日渐增多的因物业费引起的多起物业合同纠纷,开展物业管理合同类普法讲座,解决辖区内存在的共性问题等。

责任编辑:王玉蒲    

文章出处:长葛市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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