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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葛市法院注重强化廉政监督员的“四种意识”

  发布时间:2012-10-16 14:35:04


    长葛市法院高度重视配好、配强、配齐各个庭、局、队、室廉政监督员,充分发挥一线工作的优势,切实履行“一岗双责”,真正发挥了推动公正廉洁执法的作用。今年以来,反映办案质量、效率和效果的主要指标都有新提升,未发现一起严重违法违纪案件,人民群众对法院的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强化廉政意识。作为部门廉政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廉政监督员对所在部门干警廉洁执法负有监督责任,他们积极制定廉政教育计划,定期开展廉政教育活动,带头学习并组织部门干警认真学习“五个严禁”、“三项重点工作”等等各级下发的廉政制度,强化干警廉政责任意识。

    强化助手意识。廉政监督员作为干警身边最近的一个群体,通过与干警交流与沟通,悉心听取干警的意见和要求,把握干警的思想脉搏,为院党组决策提供有价值的第一手资料。

    强化预防意识。在院党组的支持下,廉政监督员在工作中,敢抓敢管,严抓严管,一旦发现当事人宴请法官或发现法官干警与个别律师、代理人、评估鉴定机构和相关人员交往过密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打招呼,做到防患于未然,提高了对审判执行工作监督的有效性和时效性。

    强化表率意识。廉政监察员带头严格依法办事,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切实践行“以当事人为本”的司法理念,切实将理念转化为行动,公正高效地为当事人解决纠纷,平息争议,化解矛盾,克服冷硬横烦和敷衍应付的官僚作风,主动践行马锡五审判方式,深入开展巡回审判,为其他干警起到了良好的表率作用。

    廉政监督员制度在从源头上预防廉洁问题,加强对重点部门、重点岗位人员的日常监督,切实解决审判、执行工作中存在实际问题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有效地推动了法院工作的科学发展。

责任编辑:王玉蒲    

文章出处:长葛市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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