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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葛市法院筑牢反腐倡廉三大机制

  发布时间:2012-10-30 11:16:00


    长葛市法院立足审判实际,建立和完善了法官“不愿为、不敢为、不能为”的惩治和预防腐败机制,筑牢反腐倡廉防线,有力推进法院党风廉政建设。

    建立“不愿为”的教育机制,增强教育的经常性、针对性、实效性。坚持每周开展以全院或庭室为单位的政治理论学习活动,利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特别是法院系统的反面典型,教育干警算好违纪违法行为给国家、社会、单位、家庭和个人带来损失账,克服侥幸心理,在内心深处让干警认识到腐化堕落得不偿失而“不愿为”。

    健全“不敢为”的惩戒机制,增强制度的系统性、实用性、可操作性。为每位干警建立廉政档案和业绩档案,把廉洁执法当作法官绩效考评的重要指标,对执法执纪情况实行严格考核,奖罚分明。对当事人举报、来信来访情况,逐一核查,一经查实,严格处理,使干警不敢为。

    完善“不能为”的监督机制,增强监督的全面性、及时性、预防性。推行审务公开,阳光司法,强化审判流程管理,建立审判质量、效率监控机制,实行网上公开裁判文书,大力推行庭审视频直播等监督审判行为,防止权力滥用。建立当事人,法院监察室,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舆论四位一体的监督网络,防患于未然,不留滋生腐败的土壤,使干警不能为。

责任编辑:王玉蒲    

文章出处:长葛市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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