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法院文化建设,更好地提升全院干警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高水平推进人民法院的审判执行工作,提高司法公信力,结合正在开展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活动及该院文化建设现状,该院党组提出"四项措施",全力打造文化型、服务型法院,形成积极向上、催人奋进的人文环境,推动该院各项工作全面进步。
以文化建设服务审执工作。要始终坚持服务于审判业务的原则,结合法院审判业务实际,突出重点、有针对性地加强法院文化建设,不断增强法院工作的文化内涵,积极营造有利于法院开展各项审判工作的文化氛围,努力提高法官的专业素养和工作技能,培养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转变思维方式及品行作风,以适应公正执法的客观需要。
妥善处理文化建设与审判执行的关系。要正确处理好审判执行等工作与法院文化建设的统筹关系,将法院文化建设工作落到实处。全院干警要坚持统筹兼顾的原则,克服"执法办案市法院主业,文化建设是副业"、"文化建设是领导和综合政治部门的事,自己只需把案件办好"、"文化建设靠短期突击、摆形式"等片面性认识,坚持统筹兼顾、有机结合、整体推进文化建设观,坚持不懈地将法院文化建设不断推向深入。
因地制宜推进法院文化建设。始终要把法院文化建设的基本要求与地方实际有机结合。要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根据法院文化建设的实际情况,确定具体时间载体、制定具有针对性的文化建设内容、明确可行性要求,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因人制宜地进行法院文化建设活动。
以人为本发挥主观能动性。法院文化建设要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原则。要重视法院干警个人因素在审判实践和法院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做到理解人、尊重人、关心人、培养人,充分发挥广大干警在法院文化建设中的主观能动性,使之主动作为,有所创新。要提供各种条件和机会满足全院干警的工作积极性及精神文化需求,努力营造崇尚法律、尊崇法官的良好氛围,使人才脱颖而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