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2月20日上午,长葛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杨明俊在长葛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上向大会报告工作。代表们对法院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21日上午,工作报告获得大会高票通过。
工作报告指出,2012年,市法院紧扣全市经济社会蓬勃发展强劲动脉,坚持执法办案第一要务,着实强化能动司法,努力实现司法效能最大化。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4032件,办结3659件。以着力保障平安和谐,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全力维护公平正义,能动服务发展大局为核心,依法审理各类刑事案件508件,审理各种民商事案件2185件,审结土地征收、房屋拆迁、行政处罚等行政诉讼案件62件,严格审查并执行非诉行政案件112件,执行结案各类民商事案件792件。一年来,市法院一是抓好执法办案,能动促发展,谋求作为;二是抓好司法为民,实干赢民心,满足新期待;三是抓好人才队伍,党建带队建,积聚正能量,为维护社会稳定和谐,确保全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长葛市法院整体工作迈上了新台阶。市法院以法律和社会“两个视角”抓好执法办案,以公正办案和案后工作“两篇文章”推进矛盾化解。全年办结各类案件中,法定审限内结案率达100%;案件改判发回重审率3.85%,同比下降2.1个百分点;当事人服判息诉率93.3%,同比上升6.7个百分点;判决争取率达到99.2%;民事调解率36.86%,撤诉率33.2%,同比分别上升7.6%、5.9%,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与效率。“社会法庭”工作亮点纷呈,积极开展“两完善、三提高、三结合”示范争创活动,建立健全社会法官选任、管理及社会法庭各项工作制度机制社会法庭源头治理的独特功能和优势,坚定不移地推进社会法庭工作蓬勃发展。2012年,市法院被省法院命名为社会法庭工作全省首家示范基层法院,全市19个社会法庭调处各类纠纷1411起,中央电视台以《开偏方的社会法庭》为题,以40分钟的片长两次集中报道了我市社会矛盾化解和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成果和工作亮点,社会法庭“长葛经验”在更大范围推广。队伍司法作风进一步转变,市法院再次被河南省文明委评为 “文明单位”,全院共有11个先进集体和28名先进个人获得了市级以上奖励,解放思想、创先争优成绩显著。
工作报告提出了市法院2013年的工作思路和安排:2013年市法院以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中央提出的建设平安中国、法治中国的新要求,积极顺应人民群众对公共安全、司法公正和权益保障的新期待,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强化执法办案和过硬队伍建设为重点,进一步提升司法工作亲和力和公信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三化协调”科学发展提供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为总体思路。“更加”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更加”尽职地坚守公平正义;二是“更加”主动地服务社会发展;三是“更加”积极地落实司法为民;四是“更加”务实地打造过硬队伍。
人大代表在审议长葛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时普遍认为,报告主题鲜明,内容具体,数据翔实,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反映了市法院过去一年的总体工作情况。报告体现了法院工作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指导思想,践行“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开展审判和执行工作,加大打击刑事犯罪的力度,关注、保障民生意识更强,便民措施更到位,配合党委中心工作的主动性更高,队伍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为长葛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和谐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代表们对市法院创新纠纷化解机制,做亮“社会法庭”的工作思路给予高度评价。代表们一致认为,法院工作报告关于2013年的工作安排,思路明确,主题突出,符合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举措确定了今年法院工作的目标和任务,对工作的安排体现出务实、创新、高效的工作作风,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