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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室抢劫担心报警 逼拍裸照敲诈勒索

  发布时间:2013-06-17 09:56:24


    大千世界,无奇不有。一个持刀歹徒入室抢劫成功后担心女主人报警,遂想起模仿拍摄他人不雅照,勒索钱财的方法逼迫女主人拍裸照,并以此敲诈勒索。6月13日,长葛市人民法院宣判了这起入室抢劫过程中拍不雅照敲诈勒索的案件。被告人杨某犯抢劫罪及敲诈勒索罪,合并执行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 

    经审理查明:2013年1月19日晚,被告人杨某在翻墙进入王某家中实施盗窃时,被刚好回家的王某发现,被告人杨某用在王某家厨房盗窃的菜刀挟持王某抢走其身上现金40余元,在持刀抢劫过程中将王某脸部和手部多处划伤。后被告人杨某担心王某报警,便逼迫王某拍下裸照,后又以删除裸照为由向王某索要现金两万元未果。

    长葛市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入室盗窃过程中遇到被害人,为抗拒抓捕当场使用暴力并劫取被害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被告人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敲诈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被告人杨某一人身犯数罪,应予数罪并罚;其在敲诈勒索犯罪中,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系犯罪未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归案后其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李洋    

文章出处:长葛市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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