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葛市法院在解决社会矛盾纠纷工作中,依照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办案原则,有机地将诉讼委托和非诉讼调解结合起来,力求将诉讼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积极推行诉讼委托调解工作机制。借力长葛市诉调对接中心,将适宜由非诉讼调解组织,如社会法庭调解的诉讼案件委托给非诉讼调解组织,由其召集双方以非诉讼方式解决矛盾纠纷。
大力支持非诉讼协议司法确认工作。由非诉讼调解指导庭选派业务精干法官,对非诉讼调解组织调解员开展帮扶业务指导,并对非诉讼调解组织主持达成的调解协议,依法给予司法确认,赋予调解协议强制执行力。
目前,长葛市法院委托非诉讼调解组织调解诉讼案件173件,调解成功156件,进行司法确认2件,尽量减少纠纷进入司法审判程序,最大限度地发挥诉调对接优势,缓解了基层矛盾,促进了基层和谐稳定。